南郑:围绕“四点”抓好制度建设

16.04.2015  12:22

近年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紧贴管理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容易诱发问题的薄弱点,建立健全了多项规章制度,围绕“四点”开展规范执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加强干警作风建设。该院建立了检察干警《廉政档案》,将干警个人年终鉴定、提醒诫勉谈话、违规违纪等内容记录在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先的重要依据。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检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整套预防有力、监督有效的规范化制度,形成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三大制度体系,并加强落实。 

围绕容易诱发问题的“薄弱点”,研究对策,约束干警执法行为。该院先后实施了《不准在家接待案件当事人》、《六条禁止性规定》、《当事人评议卡》等制度,同时结合几年来的执法工作实践,建立并推行四项告知制度。一是接待告知制度。该院要求每位干警除使用文明用语、履行职责外,对不识字的、年老体弱的人要主动热情问明情况,并说明办事的程序及相关的科室位置。二是初查、侦查终结告知制度。该院初查、侦查终结的案件,要求及时向举报人及发案单位速报情况,征求相关人员及部门对该院干警办案工作的意见。三是刑事检察批捕、起诉告知制度。对刑事案件批捕、起诉工作结束后,在向公安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同时,征求公安、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人员对检察人员办案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四是公开身份告知制度。办案干警在本区域外要严格执行公开身份证件制度;在本区域内,在办案单位、相关人员比较熟悉的情况下也要出示身份证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围绕实施监督的“乏力点”,延伸规范执法管理触角。该院除加强干警8小时以外的管理,还聘请了1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公正执法”监督员,落实了机关、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完善办案程序,细化各业务部门工作流程图,并悬挂上墙,杜绝办案随意性。

围绕办案不廉的“焦点”,强化制度建设,增强执法责任。该院从执法办案各主要工作环节入手,全面整章建制,构筑公正廉洁办案的“防火墙”。重新修订完善赃款赃物管理、执法质量考评及错案追究,加强审查批捕起诉工作等8项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部门内勤各自的权限和职责,详细界定了各办案环节的工作规则、纪律要求及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质量月考、季评、年总制度,明确规定对不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人员从严追究,对一年内出现两件错案或两年中连续出现错案的案件承办人一律降职停职。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王亚凤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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