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完善“轻案快办”程序

30.10.2014  16:30

今年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轻案快办”程序。

集成化制作文书。细化起诉中列举的证据内容和证明内容,增强起诉书说理性,集指控、举证、说理功能于一体,不再单独制作庭审举证提纲和公诉意见书。按起诉书的制作要求简单列明各证据所能证明的内容,不再要求制作阅卷笔录。将法定和酌定情节写入量刑建议书,部分替代公诉意见书中量刑建议的内容。

清单化引导侦查。将适合“轻案快办”案件分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轻微伤害等类别,制作证据采集清单,提高取证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减少了案件补充证据、补充侦查的次数。

专业化办理类案。对受理案件从适用法律是否存在分歧、阅卷复杂程度、作案次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手段、人数、危害结果、是否和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分成“轻案快办”案件与其他案件两类,实行繁简分流,由公诉人和书记员组成“轻案快办”组,专门负责此类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公诉工作。建立案件数量、质量双重通报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解决“轻案”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田刚锋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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