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局规范农村宅基地发证

17.12.2014  11:21

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发证办严把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关,今年以来共宅基地发证284宗面积55.9亩,无一例纠纷。

一是制定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申报表》,采取与户籍相一致的实名制,并注明其共有使用权人,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用多人名字进行登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

二是印制了制式《公告》和《公告反馈意见》,将公示期间是否存在异议用书面形式载明,作为是否登记发证的重要凭据。避免了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四址边界纠纷和权属纠纷,做到权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三是统一规范审批用语,将审批意见刻成制式条形章,规范了审批用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规范了审批行为,制定了土地登记审批程序,实行逐级负责制,杜绝“关系证”、“人情证”。(邹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