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局规范土地出让工作

12.01.2016  09:57

    近日,南郑县下发了《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建立健全土地交易规则、交易程序、财务管理、强化土地出让信息的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全面规范土地出让工作,完善土地出让程序。
    《通知》要求,严格规划条件变更审批用途,土地出让后,不得随意擅自改变用地用途;不得随意改变批准的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国土、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规划条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经批准改变规划条件的须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禁止违规设定前置条件,限制两宗以上土地捆绑出让,不得 “毛地”出让。
    《通知》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招商引资”、“垫资修路”等名义,意向确定或承诺意向受让人;严禁违规干预土地出让;严格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违规减免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徐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