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19.09.2016  16:10

为切实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汉中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县从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将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目前,此项工作正按相关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一是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县农业局《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南农业发〔2016〕54号),要求各定点屠宰场(点)认真开展生猪进厂(场)验收、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出厂(场)等工作,确保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各定点屠宰场(点)要与生猪代宰户签订《委托屠宰生猪协议书》,明确屠宰场(点)与猪贩、肉贩权利义务关系,完善生猪代宰质量安全控制及追溯体系。二是开展了集中排查,系统梳理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漏洞,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与非法添加、屠宰企业“代宰”行为集中整治。推动小型屠宰场(点)转型升级,规范屠宰企业“代宰”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切实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三是严查重点风险区域。加大对屠宰场(点)所在地、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周边、私屠滥宰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屠宰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地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