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撤县设区获国务院批复 旅游产业优势凸显

16.08.2017  11:13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南郑县撤县设区近日获国务院批复同意。

据悉,南郑设区后,以原南郑县的行政区域为南郑区的行政区域,南郑区人民政府驻汉山街道西大街24号。

今年南郑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南郑撤县设区,加快汉南一体化大融合。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要做好撤县设区准备工作,推进汉山、大河坎、梁山三大板块建设,吸引人口向城镇集中。汉中市正积极推动辖区内行政区划调整,实现“南移、东扩、西进、北优”的城市发展方向。

南郑县位于陕西省西南、汉中盆地西南部,地处汉江南岸,与汉台区隔江相望。两千多年来,南郑经过多次变迁,行政区划随政权更替多次变化。“南郑”这一名称,除公元544年至公元581年间更名为光义县外,2400余年再未改变。全县总面积2809平方公里。至2015年末,全县总人口56.8万人。县域经济特色鲜明,茶叶、烟叶、生猪、中药材、蔬菜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烟草、设备制造、新型建材、矿产冶金、绿色农产品加工为工业经济的支柱;旅游产业优势凸显。

此前,陕西省上报国务院的延安市安塞县撤县设区、榆林市横山县撤县设区、榆林市神木县撤县设市,西安市户县撤县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已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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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赵磊陕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