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案件评查只评差不选优

27.07.2015  19:34

近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小刘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评为“最差”案件。

该院在案件质量评查中,不再评查最优案件,取而代之在公诉、侦监、反贪、反渎、民行等业务部门评查出“最差”案件并进行通报。评查的标准包括事实认定、案件定性、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法律文书、笔录制作及卷宗装订等。对评查中发现的不规范执法问题按照评查标准进行扣分,最终根据得分情况评查各业务部门“最差”案件。为督促整改,该院为每件“最差”案件形成书面报告发到承办人手中,陈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督促整改。

以为案件质量评查习惯性的评出最优案件,而忽视了最差的案件,这次评查就是要动真格,敢于暴露和直面问题,最终倒逼执法人员整改,达到规范执法的目的”该院检察长何治安说。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张璐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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