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清理“中止审查”案件

12.12.2014  14:21

今年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督访控”三项机制,专项清理“中止审查”案件。

建立督促抓捕机制。该院侦监部门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及时决定逮捕,并将逮捕决定书移送公安机关实施布控、抓捕。对无固定住所或缺乏行踪线索的犯罪嫌疑人,督促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同时告知其家人,转告主动投案对量刑的有利影响,规劝在逃案犯主动投案自首。

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对于因犯罪嫌疑人重病中止审查的案件,该院公诉部门定期回访,会同医疗机构对病情、伤情进行阶段性鉴定,在其身体状况允许后及时恢复审查,做好庭前证据交换,简化审理程序,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建立源头防控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每名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都进行电话联系,审查取保候审执行情况,在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到案后再予以受理。审查起诉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分析逃跑对个人及家庭的危害后果,引导其正确认识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田刚锋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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