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实

25.11.2014  18:26

近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创新,全力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拓展监督范围。在对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增加“三种情形”,即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探索人民监督员介入五类执法办案活动,即介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执行现场,介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介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介入案件公开审查、答复和听证,介入重大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

规范监督程序。前移告知程序,由相关业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完成告知程序,人民监督工作部门核实落实情况。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并对办理人民监督员转交的投诉、检举、控告材料的处理作出具体规定。规范答复程序,对人民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责任部门、流转程序和答复时限。

落实责任分工。人民监督员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各类工作流程、文书制作和台账管理,畅通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田刚锋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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