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量刑建议采纳率靠的是机制提升

22.10.2014  18:04

今年以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量刑建议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多项措施,稳步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以上。

积极探索,有序推进。 该院对量刑建议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实践,在总结经验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关于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量刑建议工作的意见(试行)》,对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有效地促进了量刑建议工作的开展。

完善程序,规范运行。 该院要求承办检察官对拟提出量刑建议的案件在审查报告中充分分析量刑情节,增强量刑建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规定一般犯罪案件,由承办人提出量刑建议,科室集体讨论后报分管副检察长决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由承办人提出量刑建议交科室集体讨论后,呈检察委员会决定。规范量刑建议书制作格式、内容以及提出方式和实践,要求承办人员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提起公诉时随卷移送书面量刑建议书;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调查之后、法庭辩论开始之前,公诉人发表总结性意见时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

加强协作,深入推进。 该院积极与县法院进行充分地沟通、协调,以召开联席会议、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要求法院在裁判文书中阐明是否采纳控辩双方发表的量刑建议、意见的理由,以及量刑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确保量刑过程的公开、公正。此外,该院还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明确在侦查过程中不仅要收集对定罪有影响的证据,注重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以及其他与量刑有关的各种证据。对于庭审中案件证据和事实发生变化的案件,该院公诉人在庭审中及时提出意见、庭审后及时与法院沟通,争取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同时加强与辩护律师的沟通,注意认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及时了解辩护律师掌握证据的情况和对量刑的意见,以便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建立机制,讲求实效。 建立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机制,对于重大刑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不仅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收集、固定涉及定罪的证据,同时引导侦查机关重视量刑情节证据的收集。建立量刑建议说理机制,使合议庭、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能够充分了解检察机关提出的理由,有效地提高量刑建议的采纳率。建立证据开示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建立证据开示制度,尽量做到庭前证据透明、公开,及时掌握了解控辩双方收集的证据情况,为简化庭审、节约诉讼时间、公正量刑提供保障。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王亚凤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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