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我省卫生计生领域重点抓好九方面大事

29.01.2016  23:05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三个陕西”迈向更高水平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健康陕西计划、全面深化医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时期。“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从九个方面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制度创新,不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扎实推进市县综合改革,加快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以破除以药养医为切入点,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持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和完善突出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公立医院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采取综合措施切断药品利益链,彻底破除逐利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补偿机制。积极推行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医院制度建设,全面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落实医院经营自主权,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精细化管理和综合监管。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深入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优化服务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活力。加强公立医院财务规划、预算、分配管理和成本核算。到2020年,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左右;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到30%以下,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2.健全分级诊疗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破除体制障碍,推进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县镇一体化和镇村一体化改革,推动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向社区延伸,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诊抢救、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健全转诊指导目录,制定转诊规范和接诊流程,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发挥医保调节作用,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提高到65%以上,二三级医院下转人数达到30%左右。

  3.推进市县综合改革。坚持村、镇、县、市四级联动,深入开展1市10县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支撑保障六大体系,2017年向全省推广改革经验。全面增强试点地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科学高效的卫生管理新体系;突出疾病防控的针对性,构建公平、可及、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多元化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医保,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多形式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全程监管,质量可追溯的药品供应体系;深化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医疗卫生综合保障支撑体系。到2020年,全省以县为单位,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特色鲜明的卫生事业发展新模式。

  4.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按照“一院两中心”发展思路,整合基层卫生计生技术资源,在镇卫生院的基础上组建医疗服务中心和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在移民新村、新建社区等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常规医疗设备更新。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政策和全额预算管理,全面实行院长(主任)公开选聘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健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强化公益性质。转变服务方式,组建责任医师团队,开展签约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

   二、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动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推进服务管理改革,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推动人口均衡发展。

  1.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防止出生人口大幅波动。修订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规章,做好政策的配套衔接。整合优化妇幼保健资源,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提升助产服务能力,做好孕产期保健服务;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和机制,确保急救通道畅通,加强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控,确保母婴健康安全。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到2020年,全省人口出生率稳定在12.5‰左右,自然增长率稳定在6‰左右,常住人口达到3850万,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到109以下。

  2.创建幸福家庭。完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健全计划生育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实施家庭人口文化传播、家庭健康促进、家庭创业、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四大工程,着力解决特殊困难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难,提高家庭发展和脱贫致富能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3.推动服务管理转型。落实党委政府计划生育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政策统筹和工作协调,实施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督查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转变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和方法,创新基层管理和服务模式,推进基层管理规范化建设,筑牢基层工作网底。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强化出生人口动态监测与信息管理,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达95%,实现人口服务管理精细化,切实方便群众。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孕情随访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的工作,实施政府购买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加快构建大卫生格局

  持预防为主,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卫和重大公卫项目,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四大行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大卫生格局。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公共卫生机构,提升基础设施及装备水平,增强专业队伍技术能力,建成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省疾控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建设应急科研大楼,省、市、县(区)疾病预防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100%;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中心、新生儿转诊救治中心各50个;完成省、市血液中心和县级储血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急救体系标准化建设和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和城乡供水水质监测网络,推进省、市、县综合监督执法规范化管理。

  2.实施母婴健康安全行动。按照保健与临床融合发展的功能定位,整体提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省级重点加强科研和危重疑难病诊治,市级建区域妇幼保健中心,县乡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逐步扩大到全省,实现全人群覆盖,保障母婴健康安全。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提高儿童生长发育水平。开展青春期保健、妇女病普查普治和更老年期保健等服务,为广大妇女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到2020年,全省婴儿死亡率降到6‰以下,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到70/万,孕产妇死亡率降到13/10万以下。

  3.实施重点传染病防控行动。健全重大疾病防控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重点传染病专病专策,艾滋病继续保持在低流行水平,结核病、乙肝、出血热、手足口病等高发态势得到遏制,狂犬病得到有效控制。加强联防联控,做好输入性和突发传染病防范工作。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项目,不断优化预防接种服务网络,提升免疫规划管理水平,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从源头控制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4.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行动。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针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重点人群,实施有效干预,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预防控制和有效减少慢性病的发生。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示范区建设,不断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水平。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积极实施改水工程,推广使用新型能源,消除地方性氟砷中毒。严格控制大骨节病和克山病新发病例。到2020年,全省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慢性病快速上升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脑卒中发病率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内。

  5.实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拓展《百姓健康》系列宣传栏目的辐射面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进医院、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和健康促进县(区)创建活动,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建设陕西省健康教育科普馆,强化健康管理服务和健康技能培训。完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到2020年,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卫生县城全覆盖,80%以上县城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6%。

   四、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

  科学配置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优化布局、调整结构、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1、省级补短板。严格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重点加强专科医院建设。新建或改扩建1所省级传染病院、1所肿瘤医院、1所精神病院、1所康复医院、1所老年病院。加强紧缺科室建设,二级以上医院均一律设立妇科、产科、精神科、传染科、康复科、老年病科。支持省级医院创建国家级区域医学中心,规划建设西北医疗科研中心,建成40个以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0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10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发挥省级业务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2、市级建中心。西安市发挥区域、科研优势,建成中西部医疗保健中心。其他设区市建成以市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为龙头,辐射全市城乡的医疗服务的区域医疗中心,全面提升市级医院急诊急救和疑难危重症病人救治能力,建成1所传染病、1所精神病院,有条件的可建设肿瘤医院、儿童医院、老年病院等专科医院。推动现有医疗资源结构调整,新建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依托现有市级综合医院设置分院或区级综合医院。鼓励城市二级以下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发展。

  3、县级提能力。每个县设置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各一所,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医院。实施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对口支援等项目,加强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重点强化院前急救和儿科、妇产科、老年病科、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科、精神病科、慢性病科建设。到2020年,县级医院能够全面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4、基层筑网底。每个建制乡镇设置1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按照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立1所村卫生室,超过1000人的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配备乡村医生。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装备设备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养老功能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建立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乡村医生进行3年一次的全覆盖培训。

  5、鼓励社会办医。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2张床位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老年、妇产等专科医院、护理院,进入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接续性医疗服务领域,参与企事业单位举办的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改制重组。促进医养结合,大力发展老年养老、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个体诊所数量和布局由市场调节,不受规划限制。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机构管理和评价体系,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到2020年,省内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诊疗量分别达到总量的20%左右。

  五、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保障能力和质量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000元左右,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800元,综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住院政策性补助比例达到80%,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控制在10个百分点以内。贫困救助对象报销及补助比例不低于90%。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报销比例不低于50%。推进即时结报工作,实现省内外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以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发挥医保杠杆调节作用,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报销比例,引导病人有序流动。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建立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约束激励机制和医保分级评价体系,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和过快增长。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推进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治、民政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衔接,逐步实现城乡统一政策、集中联动协同,方便服务群众。探索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从“保医疗”向“保健康”转变。

   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好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结算政策,加快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运行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探索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有效途径,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基本药物医疗机构全覆盖。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新机制,稳步推进药品分类采购、带量采购和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推进药品采购平台与医疗健康平台、医保平台、医院HIS系统全面对接,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加强药品配送管理,完善药款结算办法,提高结算效率。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开展用药监测、预警、干预,跟踪监控重点品种使用情况,开展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培训,规范用药行为,促进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临床合理用药。推进专项督查队伍建设,实行药品供应、使用全程监管。

   七、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协调发展。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省级基地建设,推进市级中医医院重点建设,创建5-8个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快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8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水平。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90%的乡镇、100%的社区医疗机构设有中医科、中药房,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完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建设,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床位数的5%。全面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和治未病服务,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疗效突出的学科专科群。建设省级中西医结合临床和教学基地,强化中西医临床科室协作,提高重大疾病、疑难重症的临床综合疗效,全面提升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

  2.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支持陕西中医药大学等院校建设,实施中医药人才“百千万工程”,培养中医药领军人才200名、中医特色专科技术骨干1000名、基层中医技术人才10000名。培育省级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开展多层次、多类型中医药师承教育,打造新一代中青年名医队伍。加大中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研究,开发名老中医有效经验方和中药制剂,挖掘推广民间验方和独特技术。实施中西医协同创新计划,对疑难病、慢性病、重大疾病等进行联合攻关,推动中医药理论方法创新、诊疗方案优化、诊疗水平提升。加强中药重点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

  3.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体系,推进健康管理组织与中医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交流合作,提供规范的健康体检、中医健康干预等服务。支持中医特色康复机构发展,建设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和康复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合作,为特殊人群提供中医药康复治疗和功能恢复训练。鼓励中医医院参与养老机构、社区等健康养老服务,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联盟”,促进中医药医养融合发展。发挥孙思邈等品牌优势,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展示基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合作,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播。

   八、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事业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以素质提升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统筹各类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到2020年,卫生计生人员总量达到36.5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5人、注册护士达到3.18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到0.85人。

  1.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医教协同,推进西北医科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建设,调整完善在陕高等医学院校医药卫生专业设置,举办临床医学儿科、精神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专业,扩大妇科、传染科、公共卫生科、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检验学等紧缺专业人才招生规模,适应行业发展需要。西安交大医学院每年招收陕西籍临床类本科生增至1000人。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2.强化基层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工作,推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优惠政策,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可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制度。推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

  3.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公共卫生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对现在专业技术岗位的非专业技术人员妥善进行调整。到2020年,每千人口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助理)达到0.5人。其中,省、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分别达到每万常住人口0.15人、0.35人、1.25人,综合监督机构人员每万常住人口不少于1人,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每10万常住人口不低于2.8人。

  4.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完善突出岗位职责、品德、能力、业绩、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推进人事代理制度,推行医师多点执业。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原则上专业技术人员薪酬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探索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原则上为医院职工年平均收入的3-5倍,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由财政资金发放。扩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自主权,引进博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急需人才,可不受编制岗位限制,畅通招录绿色通道。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总额和分配办法,自主招聘急需专业人才。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卫生计生人才,加大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的支持,为回国人员创造较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九、大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实现“政府一张屏,百姓一张卡”目标

  1.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基础建设。健全业务网络,建成省、市、县三级区域信息平台,建立健康大数据库,实现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信息的融合与共享;建立健全信息交互机制,推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业务协同。加快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远程诊疗服务,到2020年,实现卫生计生机构与区域平台互联互通,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90%。

  2.推进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思路,完善发卡方式,逐步提高普及率;拓展居民健康卡服务功能,实现医疗就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保结算、金融借记和社会公共服务全方位应用,实现人手一卡,一卡多用、一卡通用。

  3.推进健康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推进健康大数据在精细管理、绩效考核、科学决策和医院绩效管理、费用控制等领域的应用。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管理、信息更新和卫生计生机构管理,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医疗服务方式转变、公卫和医疗协作,提升人口健康科学决策和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逐步放开应用范围,支持医疗数据信息产业的发展。基于互联网终端平台推进“互联网+”,开展在线预约诊疗、健康教育咨询、计划生育、药品配送等服务,探索建立“云医院”。

  4.加强标准化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交换、应用标准体系,完善信息化标准应用管理制度,加强标准符合性测评,提高数据应用质量和效率。推进分级保护和等级保护,加强数据信息监测、预警、防治,加大敏感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确保信息安全。逐步建立用户身份真实可靠、行为规范可控、业务数据完整可信和责任明晰的卫生计生网络安全体系。推进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系统内互信互认,建立可信任、可追溯安全机制。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