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法院:院长办案新常态 司法为民新气象

09.10.2015  15:34
        陕西法院网讯    10月8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一起离婚案件的庭审拉开了帷幕,但与平日不同的是,此时的审判长是印台区法院副院长胡振华,随着院长、庭长办案制的全面推行,印台法院院长办案已成为新常态,成为青年干警竞相观摩品阅、群众交口称赞的一道别样的风景线。

        在胡振华副院长接到案件后,他及时审阅了案件卷宗,先后多次深入当事人所在村组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与当事人及其父母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谈话,对双方当事人的感情基础、婚姻中存在的问题、财产状况、子女情况等有了事先充分了解。庭审前,胡振华副院长与合议庭成员就该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并精心准备了庭审提纲。庭审中,他精准把握庭审节奏,充分给予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发言机会,庭审过程有序而严谨,为切实挽救这桩婚姻,胡振华副院长在庭审中又进行了再次调解,虽然调解未果,但综合全案情况,法庭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遂决定择日对该案宣判。

        庭审结束后,胡振华副院长还结合该案对旁听人员现场说法,他说:“由于年龄、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婚姻生活肯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关键是当事双方应该以包容心态,耐心地沟通、化解矛盾,这样才能将婚姻生活经营得更好。

        今年以来,印台法院积极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制,院长、庭长办案数量占全院结案数的60%以上,特别是院长带头办案、主动办案,有效提升了审判执行效率,极大调动了年轻法官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深钻办案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