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法院青年法官论坛正式“开讲”

24.12.2014  13:02
        陕西法院网讯    “我认为应当适用交强险条例,因为《道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可以对交强险作出具体规定,其也更具有操作性”,“我认为你的观点有失偏颇,应适用《道交法》第七十六条,因为它的效力更高,更能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12月23日,铜川市印台区法院会议室内气氛热烈,这里正在进行青年法官论坛典型案件讨论会,两位法官因为法律适用问题各抒己见。当日,该院青年法官论坛正式“开讲”。

        印台法院院长郑树江指出,成立青年法官论坛的目的是为年轻法官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互探讨、凝聚共识、展示自我的平台,希望大家让大家在这个组织里面,能够自由、开放、民主地表达思想,各抒己见,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中促进共同提高,在自主管理、交流互动中共同进步,焕发青年干警的精气神,激发正能量、体现创造性。

        活动中,16名年轻法官就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既有观点的激烈碰撞、又有思想上的广泛共鸣,既有经验上的互动交流、又有令人耳目一新的新颖论点,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此次青年法官论坛典型案件讨论会达3个多小时,该院领导对每一位同志的发言都进行了精彩点评,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该院青年法官论坛活动形式灵活多样,主要针对各业务庭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案件和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分析和研讨;定期开展刑、民、商审判领域的调研活动,对一些全院业务上的焦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升青年干警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审判工作水平。同时通过积极参与各类法律咨询和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等,丰富青年法官的业余文化生活。 

        通过此项活动,为年轻法官搭建了一个互动、交流和学习的平台,让青年法官之间碰撞出智慧的思想火花,极大推进了法院文化建设和“学习型法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