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仪式

24.04.2015  16:11

  4月24日,省司法厅隆重举行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仪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永明,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出席宣誓仪式并讲话。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领导参加了颁证宣誓仪式。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永明出席仪式并讲话


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出席仪式并讲话


王永明副书记、乌永陶厅长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代表颁证

宣誓仪式上,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尊崇法治、捍卫法治、厉行法治,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代表发言,表示要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服从管理,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马志强主持颁证宣誓仪式


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副主任鱼安刚宣读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集体宣誓

乌永陶在讲话时指出,建立法律资格证书颁发宣誓制度,对于推进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法律职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参加宣誓的法律职业资格获得者要时刻牢记:一要树立法律职业人的崇高荣誉感,更加尊崇宪法和法律,更加清醒地认识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进一步增强从事法律职业工作的荣誉感,进一步树立法律职业人的良好社会形象。二要培养法律职业人的强烈责任感,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律职业人的职业信仰,时时刻刻警醒自己要忠实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治统一的职责任务。三要增强法律职业人的神圣使命感,自觉接受法律和社会监督,把外在的法律规范、职业要求内化为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希望同志们以宣誓为新的起点,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不负重托,忠诚履责,努力担当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敏发言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吴博文发言

王永明在讲话时指出,省司法厅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举行颁证宣誓仪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律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实际行动。他强调,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选拔法律职业人才的重大意义。选拔法律职业人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他要求,要立足法治队伍实际,改革创新法律人才建设长效机制。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法律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首位。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加强法律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动力,要把发展壮大社会法律服务队伍作为法律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

王永明对法律职业人员提出了殷切希望,他要求,要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更好担负起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要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进一步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要做坚守法治精神的表率,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做提升职业素养的表率。勤于学习、勇于探索、精于钻研,立足岗位练就过硬本领,更好的适应工作职责任务的要求。

  2014年,我省共有12366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共有1444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获得司法部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设区市司法局局长、主管副局长、考试管理科(处)负责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共80余人参加了颁证宣誓仪式。

来源:厅教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