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

17.03.2017  19:32

  

  

  3月17日,省厅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切实推进省厅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厅全面深化改革和“四项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杜航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委成员、厅级干部、厅机关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承上启下、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既面临着为期三年的公安改革阶段性的评估验收,又承接着十九大后新一轮改革的全面启动。各警种、部门要以追赶超越的新要求、新标准,汇集智慧、增进合力,推动年度28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确保全省公安改革工作实现“争当西部一流、争创全国先进”的目标。

  会议要求,各警种、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安排,进一步细化措施、夯实责任,抢抓进度、攻坚推进。 一是要坚持领导带头。 要把坚持领导带头抓改革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政治责任来对待,从厅党委成员到牵头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要明确“包抓”和“主抓”责任,带头担当、压实担子。厅党委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公安改革任务负总责,牵头警种部门主要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任务推进、检查、对帐和问效环节,用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打好年内改革“攻坚战”。 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 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实施意见》中提出的10条具体措施,确保一项一项落到实处。要尽快细化分解重点改革任务,牵头警种部门逐一制定推进责任书,按月列明完成进度、目标成效以及责任领导等,任务指标力求可检验、可操作、可衡量,力争重点改革任务在规定时限前完成。要突出重中之重项目,围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三秦警务云”建设、厅大数据研判合成作战中心建设、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带动年度改革工作整体推进。要全程不断发力,通过一月一会研究、召开现场会推进、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评选表彰、拍摄专题片等载体,为全省公安改革加力加速。 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 要按照中央和公安部的要求,强化改革协同,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办法,切实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各牵头警种部门要按照追赶超越的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工作往前赶,确保既定的改革任务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