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安排部署汛期水质监测预警工作

06.08.2016  00:38

  近期,受强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我省部分市(区)出现强降雨。为确保汛期水环境安全,有效应对极端天气条件下突发环境事件,省环保厅就加强我省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预警工作作出专项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周密部署、全力应对,保障汛期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汛期地表水监测。要求各市尽快对所有国控断面、省控断面和各市(区)、县控断面组织开展一次汛期地表水水质监测。对受强降雨影响、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河流、湖(库)进行洪水前、中、后期加密监测,并适当增测区域特征污染物。

  二是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对于受强降雨影响、水质变化幅度较大以及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要进行加密监测。加强汛期灾民集中安置点(区)的水源监测,并按照民政部门划定的受灾范围及时调整监测范围。自2016年8月起,要实现对灾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的全覆盖,加大水源保护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是做好监测设备因灾损失更失和统计工作。要求各地准确掌握水灾造成的监测站房及仪器设备损失情况。要加强运营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巡查巡检,发现损毁的部件,要及时更换备品备件,保障水质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预警作用。

  四是做好应急水质监测处置工作。当水质出现异常时,各市(区)应第一时间进行复查,及时分析水质异常原因。一旦出现水污染事件,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程序,迅速开展应急监测,尽快排查超标污染物来源,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及次生灾害发生,并将应急监测结果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

  五是要加强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准确,及时掌握汛期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科学评估汛期强降雨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