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文物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

16.10.2017  11:53

  为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全,切实提升全省文物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落实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增强消防宣传工作实效,提高文物系统职工消防安全意识,9月30日,陕西省文物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文物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文物系统在10月10日至11月10日期间,以“提升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平安”为主题,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
  开展灭火救援演练。10月10日前,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积极配合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在本辖区至少选择1处文物开放单位,组织开展消防灭火救援综合演练。同时,要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基层公安派出所以及各级文博单位现场观摩学习。全省所有文博开放单位要按照消防演练预案,会同当地文物、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灭火演练或抢救文物演练,使员工、游客熟悉自己所在文物景点的消防设施、火灾危险性和逃生路线及方法,提高自救和救人及保护文物安全的能力。省文物局、省公安消防总队于10月11日,在延安市举办全省文物系统文物消防安全综合应急演练,以检验活动成果,提高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查改火灾隐患。要求各文博单位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确保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配合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认真扎实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查找和消除威胁文物安全的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防范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尽快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要求各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选取人员密集的文博开放单位,利用橱窗、展板、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等媒介载体,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各文博单位要在11月9日设立宣传站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公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文物消防安全知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员要带头参加当日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省文物局和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在延安举办全省文物系统消防安全应急综合演练,举行消防安全宣讲表演及“消防管理明白人”培训。
  于此同时,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文物系统职工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此次消防宣传月活动,切实增强消防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为积极有效地开展此次活动,省文物局、省公安厅还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文物局副局长钱继奎担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督察与安全处,负责全省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和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