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划审批制度改革“瘦身”监管“增肥”

08.10.2014  10:22
  转变政府职能,其实不仅仅是要做“减法”,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在监管上不能放松。福建省厦门市规划局新一轮审批改革便是如此。   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个中心,在行政审批上做好“减法”,在项目监督管理上做好“加法”,是该局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两个关键点。    审批“瘦身” 降低申办项目门槛   放权、瘦身、降门槛,让建设单位轻轻松松地走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办理程序。近日,厦门市规划局借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再造审批流程,减权“瘦身”,合并审批环节,让行政审批效率再上一个台阶。   取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事项。《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办理由原来的施工图阶段前置到方案设计阶段办理,即建设项目只需在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后,无需办理设计方案批复,凭设计方案文本即可向厦门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大降低了申办的门槛。同时,进一步合并、优化辅助流程,将建筑方案景观艺术评审、规划技术审查、日常分析、三维建模合并为内部业务审查流程,由原来的“四进四出”简化为“一进一出”。   审批流程简化,建设单位体会很深。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黄伟杰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前到方案阶段办理,给我们降低了申办门槛,使企业能提前进行招投标及办理各项前期手续,为项目建设赢取了更多的时间。”   做减法,更多的是让权力下放。此次改革,厦门市规划局将原来施工图审查中涉及的17项规划审批内容全部下放给施工图审查所审查,规划部门仅保留核对建设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退线等12项内容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审批“瘦身”后还得“塑形”。厦门市规划局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制定审查边界,规范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建立权力清单,规范“审什么”、“如何批”的权限,严格权力运行程序和决策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监管“增肥” 构建诚信体系   审批“瘦身”背后,是监管职能的“增肥”。“宽进”改革,必须以完善的后续监管体系作保障。厦门市规划局按照“定标准、严监管、重处罚”的改革思路,制定具体监督管理办法,强力监管各类审批项目是否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   依法严格监管。规划审批完成后,该局依法检查核验施工现场放线情况,高效严格完成验线工作,从源头上引导企业依法建设。项目施工完成后,该局以规划许可和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规划核实和综合验收,对于竣工验收时,测算建筑面积出现问题及未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的项目,一律“零容忍”。环环相扣的监督过程,推动各项措施付诸实施。   创新监管方式。该局将监管与信用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厦门市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将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对信用等级为A、B者逐步扩大施工图抽查“免检放行”比例,对信用等级C、D者从严审查,甚至可能限制从业。   下一步,该局将根据市场责任主体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差别化监管,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设计成果、复核意见,结合社会反映,对规划市场服务主体进行评价,加大奖优惩劣力度,使“严管”发生化学反应。如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信用主体,给予激励措施,使其成为城乡规划项目方案征集的优先者。对于信用不良者,向社会公开“黑名单”,并实行“零容忍”处置,加大其诚信失信的成本,形成“失信就等于自砸饭碗”的机制。   实行“一家发现、抄告相关、协同监管、合作共治”。该局定期把城乡规划信用管理信息通报给建设、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以信用等级作为相关主体进行资格证书年检、资质评审、推荐评选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和优秀城市测绘项目的重要依据,以此作为“推进剂”,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自我约束,促进行业规范化、诚信化。(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