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交警启用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

26.01.2015  11:39

近期,略阳县交警大队民警上路执勤执法必须佩带执法记录仪,大队将原有的9个老式执法记录仪、汉中市交警支队配发的25个新式执法记录仪全部配发到路面一线执勤执法部门,民警在处理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完整记录执法过程,这标志着略阳公安交警的执法工作将更加规范化。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大队召开了全面启用执法记录仪工作推进会,强调了使用执法记录仪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执法记录仪的发放、使用到管理都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大队法制科对民警进行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培训、邀请执法记录仪生产销售厂家技术人员进行了使用技术培训,使用执法记录仪,可以使民警的执法工作更加的透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民警的执法行为,有效的预防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

在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过程中,往往都涉及当事人经济处罚、人身伤亡、经济赔偿、经济利益等方面,特别是在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中,当事人容易情绪失控,发生过激行为,所以在交通管理执法过程中,要求办案民警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佩带执法记录仪既可以约束办案民警的执法行为,同时面对可能发生过激行为的当事人,也可以对执法的民警起到相应的保护作用,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略阳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