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五措并举”推进镇人大工作规范化

07.07.2015  11:12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高度重视镇人大工作,多层面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推进镇人大工作规范化。       一是制定出台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 制定出台了《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镇人大工作的十条指导意见》,探索实施将镇人大主席团作为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主要就如何加强镇人大主席团建设、开好镇人代会、组织视察检查活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发挥代表职能作用、做好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工作、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相关活动、制度机制建设、经费保障、强化镇人大工作宣传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标准。       二是建立联系指导工作制度。 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镇人大工作制度,明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联系1个镇、各副主任联系2个镇。要求每年联系指导镇人大工作4次以上,通过对镇人大日常工作的指导,支持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镇人大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 2012年在曾家镇、上竹镇率先开展了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在镇人大工作机制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2013年分别在洪石镇、曙坪镇,2014年分别在城关镇、钟宝镇开展了规范化镇人大活动室创建活动,基本实现了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四是加强镇人大主席学习培训。 坚持每次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邀请镇人大主席全程列席,开展视察、检查等重大活动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镇人大主席参加,每年组织召开1次以上的镇人大主席专题学习培训会议。三年来共组织开展镇人大主席专题学习培训会6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200余人次,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50余人次。       五是强化县镇人大工作联动互动。 坚持将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结合起来,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县镇人大代表集中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制定出台县人大代表联系镇人大代表制度,安排每名县人大代表固定联系2名镇人大代表,明确联系内容、方式和要求,推动县镇人大代表在履职中互动交流。同步推进开展县镇两级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在县人大代表述职时,将县人大代表所在的选区的镇人大代表一并纳入述职范围,由镇人大同步组织实施。2014年,共组织4名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