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大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创新与实践

30.10.2015  09:17

      近年来,洛南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创新监督检查形式,狠抓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在建议督办中探索出了一套富有成效的工作模式。

      提高代表题写水平    完善建议评选机制

      洛南县人大常委会以代表培训为平台,将“如何题写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作为培训必讲内容,由多年来从事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领导或有题写建议经验的代表结合工作实际,从议案和建议的结构、写法、注意事项和基本要求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培训。三年来经过多轮培训,广大代表题写水平不断提升,议案建议形式更加规范,视野更加开阔,所涉及的问题更加具有代表性,所提建议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为了激发广大代表的题写议案建议的积极性,该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出台了《优秀议案、建议评选表彰办法》,在每年人代会前从上年度代表议案建议中选出10%的优秀议案建议,在人代会上对领衔代表予以表彰奖励。连续两年评选优秀代表议案建议22件,通过表彰题写建议领衔代表,激发了广大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今年人代会收到的代表议案建议含金量大幅提升,主要表现在内容更加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更加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加真实地反映了老百姓心声。

      认真筛选重点建议    督促政府严格落实

      该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行分类交办机制,在每年人代会后,都会尽快召开主任会议,从代表提出的全部建议中选出7—10件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且当年能够实施的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其余作为一般建议。凡是重点建议,都要确定常委会包抓领导和责任人员,落实包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同时要求承办部门制定重点建议办理方案,并在常委会会议上专题汇报,接受审议。

      每年人代会后,该县人大将及时对代表议案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并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转交县政府办公室,并联合县政府及时召开交办会,对上年度建议办理工作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落实本年度建议承办单位,并要求各承办单位在3—6个月内将代表所提建议彻底办结。人大办公室每年6月份,会同政府督查室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用一周时间对政府各部门承办的“两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逐单位进行检查,面对面提出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情况下发督查通报,有力促进了建议办理进度的推进,质量的提升。

      严格落实办理责任    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该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出高标准、严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实行常务副县长负责制,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将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同时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协调,亲自审核把关,形成“一把手”牵头抓、分管领导包案抓、责任单位和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领导包办重点建议工作制度,县政府相关县级领导分头包抓重点建议,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承办单位推行“一把手”包抓重点建议制度,及时向县人大及县政府包抓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并做到亲自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亲自牵头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亲自审核对代表的答复函。

      经县人大常委会提议,县政府制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规范了办理程序,承办单位对本单位承办的建议,调研后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做到先有方案再进行办理。答复函严格实行“三不”规定:即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签字的,县政府督查室一律不予受理;格式不规范的,县政府督查室一律不予核准;内容不实在、态度不诚恳的,承办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回复。县政府对建议办理工作从人、财、物上予以倾斜支持,实行“三个优先”,即建议办理事项优先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办理工作所需资金优先拨付,办理工作涉及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实施,尽可能对代表建议中涉及的建议办理项目,优先申报立项,安排、落实载体支撑,将建议办理融入政府重点工作范畴,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结率。政府办定期向人大报告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征求人大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一件建议办理结束后一月内,承办单位都要对代表进行回访,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回访率要达到100%。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代表不满意的,要对代表指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新的工作措施,扎实进行二次办理,增强办理实效,确保代表满意。

      积极开展督查票决    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该县人大每年都开展两次督促检查活动:第一次是6月份,配合政府督查室深入承办部门了解代表建议交办落实情况;第二次是8月份,由县人大组织机关各委室干部、常委会委员和政府督查室干部组成5个检查组,深入全县各镇(办)和建议承办任务较重的部门,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深入检查,要求代表就自己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检查结束后,召开汇报会议听取各组检查情况,并由办公室汇总起草检查报告。代表对建议办理评价为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县人大向县政府反馈情况,要求县政府下发通报,责令承办部门整改或重新办理。整改期为40天左右,重新办理的办理期限为60天,整改或重新办理期满后,县人大再次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代表明确表示满意的予以通过,基本满意的继续整改,直到代表完全满意为止。

      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办法》,专题听取和审议重点建议办理方案,9月底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重点建议办理进行实地视察、听取办理报告,并按照《洛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议、决定执行及重点建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票决办法》实行票决。去年人大常委会对7个部门承办的10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票决测评,3件重点建议测评得分低于80分,被责令整改,要求30天后向县人大书面报告整改结果,县人大组织相关工委进行再次进行检查,其中1件重点建议仍未办理到位,被通报批评,责令跨年度办理,直到办理到位为至。今年7月16日《人民代表报》刊发《盘点各地代表建议办理七大“妙招”》一文,妙招之三以“量化考核,用数字说话”高度评价了洛南人大这一有效做法。

 

      (冀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