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司法局“五强化”加强司法所管理体制运行改革

21.10.2015  12:58

今年以来,麟游县司法局把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点工作和今年的一项硬任务来抓,加大与党委、政府编制部门沟通和协调工作力度,按照省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及时研究司法所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通过强化司法所编制、机构、人员、资产管理,完善指导监督机制,抓好建章立制和资产大清查工作,督促司法所认真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编制使用管理。对原驻镇的具有管理职能的7个司法所全部下放到各镇管理后,县编委核定七个镇司法所编制12人,做到专编专用,人员配备调整到位,无空编、挤占、挪用。

强化机构运转管理。通过建立编制人员台账,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在各镇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司法所”牌子,司法所职责任务不变,县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其编制、人员、经费等同步下划到镇,做到司法所机构和队伍在机构改革中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撤并。目前,各司法所机构运行情况良好,人员情绪稳定,在该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预防性、超前性、治本性和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所均办公占地面积达120平方米,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配置齐全,外观标识规范。

强化人员管理。通过不断加强司法所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工作人员中没有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人和事,群众对司法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整体评价较好,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具有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基层矛盾、服务中心工作的职能优势,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建设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强化资产管理。通过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时对司法所资产开展了大清查,签定了资产移交登记簿和责任书,着力加强硬件环境建设和软环境的改善,有6个司法所先后被省、市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省司法厅为5个司法所配备了警车。 

强化职能管理。创新模式,以新机制适应新形势需要,积极探索一个社区服刑人员,采取三种管控措施,落实五个帮教人员,开展四项教育,做好三方面的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的“3543”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工作模式。组织司法所扎实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弘扬法治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建设村村行活动,使司法所更好地服务于各镇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天河)

来源:麟游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