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司法局四注重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29.01.2016  09:07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洛南县司法局通过四注重四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管理指导,提高人民调解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基层基础,加强调解网络建设。把健全基层调解组织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为目标,建立了镇(办)调解委员会16个,村(居)级调解委员会243个,组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41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479名,实现全县村级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得到加强和规范,为基层、行业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注重调解技能,加强业务培训。把提高调解技能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分级负责培训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县级负责培训村(居)以上调解组织,镇级负责村(居)以下调解组织,每年县级举办大型专题培训2期以上,镇级至少举办专题培训1期以上,培训人员5000余人次,讲解《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人民调解规范化卷宗制作等知识。

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加强制度建设。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案结事了”的原则,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人民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机制等,全面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在事发当地得到控制。近几年来,没有因为排查不到位而导致矛盾纠纷无人调解的现象,也没有因为调处不及时而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现象发生。

注重激发工作热情,加强激励机制建设。为提高广大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自觉性,同时解决了该县多年来村级人民调解员无报酬的问题,该县制定了《洛南县村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该县设立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金,按照全县人口每人1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上每年拿出万元资金用于奖补村级调委会组织及成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成功调处一件一般纠纷并形成规范化案卷的,经考核达标后每件补贴100元;成功调处一件复杂纠纷并形成规范化案卷的,经考核达标后每件补贴150元;成功调处一件疑难纠纷并形成规范化案卷的,经考核达标后每件补贴200元。此外,对全年内没有发生到县级以上机关上访且到镇(办)上访案件逐年下降的村(社区)调委会,根据村(社区)人口规模,给调委会800元或1000元的奖励。通过广泛宣传贯彻《洛南县村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身处基层贴近群众优势,坚持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随时掌握社会稳定情况,实现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发现,第一时间得到调解。2015年,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612件,调处成功1579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8%。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不上交的目标,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了该县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张敏娜)

来源:洛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