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

23.06.2015  10:18

为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宁陕县政府办《关于2015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宁陕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开展以“节能有道,节俭有德”、低碳日“低碳城市宜居可持续”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果。

树立节能理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安康市党政机关节约用水规定》、《安康市党政机关节约用电规定》等法律规范,领会文件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养节能意识向广大职工宣传上级有关节能减排文件、节能知识等内容,营造良好的氛围,树立机关干部职工节约理念。

严格用电管理。在自然光照较好的条件下不使用照明灯具,使用照明工具时保证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等能耗空放现象,减少公共区域照明的时间和数量;尽可能地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时间,不用时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
      严格用水管理。清洗拖把、抹布时,控制出水量,人走时及时关闭关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饮用热水按需取用,下班时关闭饮水机电源。
      推行无纸化办公。尽量利用网络传输文件,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在打印材料时,提倡双面用纸,全局文件的印制严格登记管理制度,并控制纸质文件的印刷数量,节约办公成本。

提倡节约燃油。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乘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

开展绿色低碳体验日。6月15日,倡导全体干部职工绿色出行,停驶公务用车和私家车,采取步行、公交车、自行车等方式出行,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区域、走廊、卫生间照明一天,从而体验能源短缺给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增强资源危机意识,进一步强化节能意识。(黄鑫)

                                    来源:宁陕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