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

20.11.2015  09:03

加强领导,把握导向。丹凤县司法局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信息和新闻宣传及网络舆情引导和应对处置工作。确定新闻发言人,根据不同时期舆情动态和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动态,及时主动引导舆论导向,把握政治导向。加强信息员和网络宣传员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确保新闻报道事件的真实性、时效性、影响力、感召力,密切关注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及时准确宣传报道各项工作过程中的新经验、新成就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先进人物,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知晓率,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制定印发司法行政系统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宣传重点,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在《法制日报》或《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商洛日报》刊发稿件1篇,每季度在县以上其他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篇,每月报送县局信息至少一篇。县局每个股室全年在《西部法制报》或《商洛日报》、《中国司法》杂志刊发稿件1篇,每季度在县以上其它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篇,每月报送县局信息最少1篇。

严格奖惩、定期通报。把信息工作作为各处、所、中心、股(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凡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刊发稿件的每篇加4分,省级主流媒体刊发每篇加3分,市级主流媒体刊发每篇加2分,县本级媒体刊发每篇加1分,计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分项目。对于撰稿人个人同时实行奖励,并对稿件质量高,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优秀宣传员和单位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兑现一次奖金,年终进行一次综合评比。凡是没有完成任务的处、所、中心、股(室),单位和个人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优秀,并扣除部分年终奖金。

逐级审核、严把质量。严格实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严把稿件质量关、杜绝不良信息、图片、文章随意刊登发表,从源头上消除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和负面效应。所有稿件一律填写审批表,凡是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社会稿件,由镇办党委初审,报县局外宣办复核,局各股室、法援中心、公证处稿件,由县局分管领导初审,外宣办复核,所有报经县局外宣办复核的稿件,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刊登发表。不按上述规定,擅自组织新闻宣传活动,公开发表信息、图片、文章,在全系统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刘福军)

来源:丹凤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