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县城获评“2017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

31.01.2018  14:43
  本网讯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对“2017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进行了通报表彰,授予周至县、岐山县、三原县、宜君县、蒲城县、洛川县、洋县、平利县、丹凤县、榆林市横山区10个县(区)“2017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称号,并给予每县(区)500万元奖励。   2017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推进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县城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为我省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了有力支撑。县城建成区面积从2010年的658.40平方公里扩展到2016年的715.20平方公里,扩展了8.63%;县城总人口从505.00万人增加到525.62万人,增长4.08%,平均人口规模从6.23万人增加到6.65万人,增长6.32%。县域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6671.26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8851.26亿元,增幅达32.68%。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围绕美丽县城、品质县城、生态县城建设,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指导全省继续以园林县城创建和先进县评选等活动为抓手,采取分类指导、分级推进的方式,指导各县城根据自身特点,按照重点培育、鼓励发展、控制疏解的不同发展模式,突出特色,加快建设;对省政府确定的县城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县进行重点培育,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发挥示范效应;同时指导各市抓好鼓励发展县和控制疏解修复生态县县城建设,完善县城服务功能,优化县城生态环境,提升县城管理水平,不断开创县城建设新局面,为加快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实现追赶超越做出积极贡献。(赵芳)             责任编辑/马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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