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委书记杜凤军对2015年审计工作提出要求

15.01.2015  13:12

  新年伊始,县委书记杜凤军于1月6日专门听取了县审计局工作汇报,对2014年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做好2015年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履行好审计职责。一是在工作中要根据审计对象和事项的不同情况,界定不同责任和审计处理意见。共性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意见,上升到县上层次来研究,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以便县上领导全面及时掌握情况。二是要结合县情实际,从我县正处在发展上升期的实际出发,在项目落地,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等方面发挥作用,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三是通过审计,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揭示出来,分析资金用途和性质,不同的问题进行不同的甄别,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堵塞管理漏洞。

  二、要进一步加大投资项目审计力度。近年来,我县投资增长较快,审计部门做了大量审计工作,规范了投资程序,节约了建设资金。但“三超一改”,“底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此,对所有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都要从严审计,能省一分是一分,要严厉打击高估冒算,违规招投标,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一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打击处理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审计人员要炼成“火眼金睛”,根据资金流向预判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假,找出“假李鬼”,支持“真李逵”。同时要把握好界线,分清因公和徇私不同的性质,宽严相济,既要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又要防止对项目争取和项目建设等造成消极影响。

  三、继续加大“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三公经费”管理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我县的“三公经费”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初步管住了“嘴”和“退”,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的深刻精神内涵,“八项规定”是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要“守党纪、遵国法、讲党性”的一个重要信号,各级党员干部都要在“新常态”下依法依纪依规做事,不能做的事情坚决不做。通过审计要让领导干部树立  “规矩”意识,严格按“规矩”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问题要一查到底。

  四、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关键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能整改的要督促部门、乡镇积极整改,需从体制、机制方面研究的要向县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过去审计是以财政资金用途为重点,现在是国家政策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和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的审计一并进行,工作量大任务重,要科学调配审计力量,从大局出发,真正成为政策落实,权利运行,资金安全的监督者。

  五、要抓好自身建设。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要成为执行“八项规定”和县委、政府工作规定的带头执行者。要努力做到审计不留死角,监督不留空白,为汉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