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环保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受到好评

11.09.2015  12:58

  近日,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检查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调查”中,洛南县环保局以走访率、回复率和满意率达到100%而受到代表、委员们的交口称赞。

  今年以来,洛南县环保局以“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办理举措,圆满办理了7件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4件提案。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办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环评股、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具体办理工作,各股室、环境监测站确定了兼职联络人员,负责日常办理工作的联络与协调。主要领导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逐件批办,并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督办,重大建议提案亲自出面承办。二是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理效率高效快捷。在办理过程中,注意把好“四关”:即把好审阅关,在接到建议提案后,逐件登记审查,认真审阅分析,确定承办单位;把好交办关,针对建议提案内容逐件向相关股室、站队移交;把好督办关,健全了急事急办、快事快办、拖延追责督查机制,重要建议提案由局领导亲自督办;把好答复审签关,所有答复都经过层层审核、领导签发,杜绝答复中的随意与漏洞。三是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办理事宜精准到位。先后深入洛源、黄龙等镇村,入户走访200余户,访问交谈500人次,深度了解建议提案的背景和所要表达的意愿。在办理过程当中,实施办理情况通报,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办结后,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达书面答复,并进行办后沟通。四是注重办理效果,确保办理质量人民满意。坚持把为民解难当作第一目标,作为践行“三严三实”改进干部作风的突破口,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民办事、造福群众上。针对人大代表40号《关于禁止洛河水源两岸群众往河道倾倒垃圾的建议》,环保局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关口,否决了3个可能对饮用水源造成危害的建设项目。要求204所依法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的审批。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洛源镇配备可卸式垃圾清运车1辆、垃圾转运箱26个、垃圾桶210个,以保证村民生活垃圾有处倒、运得出。同时为洛源镇政府拨付6万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针对人大代表46号《关于禁止城区燃烧烟煤的建议》,开展了2015年烟煤禁烧排查工作,抽调质监、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成立了烟煤禁烧工作队,采取有分有合、白天巡查晚上抽查等持续不断的办法,对冒黑烟的、卸载烟煤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在烟煤禁烧工作中,县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先后查处白天违规使用烟煤行为3起,查处夜间偷运烟煤车辆5起。查禁烟煤锅炉68台,查禁烟煤1489吨,查处偷运烟煤行为6起,使城区98%的锅炉用户改用无烟煤。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予以批示表彰。针对反映情况比较类似的人大代表35号、2号、48号、64号、66号建议,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35号提案、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61号、83号、121号提案,环保局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办理思路和时间节点,落实办理人员,并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拨付了各村镇环境卫生资金,建立了部门包抓制度,出色完成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使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