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计生局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证

10.06.2015  18:3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的实施意见》,石泉县计生局组织开展委托部分镇审批再生育事项试点,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明确试点范围。该县自2015年6月1日起在下辖的池河人口大镇及边远的熨斗、迎丰等镇开展委托部分镇审批再生育事项试点,方便群众办证。明确县计生局法制股是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实施计生工作业务培训,组织计生干部和村计生专干学习《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陕西省再生育审批办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强化计划生育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审批业务操作技能和便民服务水平,确保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取得实效。

规范审批流程。认真贯彻执行市计生局《关于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取消再生育书面申请、再生育镇级公文上报、《批准再生育决定书》送达、再生育镇级初审公示、再生育证每年换证五项程序,实行流动人口婚姻状况承诺、计生证件委托办理两项制度。同时,严格使用陕西省统一《再生育审批表》和行政许可编号号段进行编号,明确《再生育证》上加盖县计生局印章和镇人民政府印章后生效。

坚持便民高效。明确以深化“阳光计生”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12356”计生服务热线,建立和完善再生育审批工作制度,推行便民服务首接引导、程序公开、限时办结、“一次性书面告知”和“承办人全程代办”等便民服务制度,根据群众需要实行计划生育证件全程代办。同时,明确代办上报申请材料、送达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审批时限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做到“办件不积压、审批不拖拉、发证不设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计生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的审批责任以及村级计生专干、审批事项承办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实行备案制度,每月初将上一个月已审批的相关材料和审批花名册(电子版)分别报送县人口计生局、县便民服务大厅计生窗口存档备查。县计生局每季度通过例行业务指导检查、信访投诉举报倒查、随机暗访抽查等形式,对再生育审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材料错漏、程序倒置、超期审批等问题。同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出错追究谁”的原则,实行办证审批责任追究制,对滥用职权违反政策审批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再生育审批领域的各类不正之风,切实推进再生育的“阳光审批”。(通讯员 刘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