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县跻身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行列

01.12.2014  15:03

近日,国家农业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组部、国家发改委等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发《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批复》,高陵县成功跻身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具体承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验主题。

2008年以来,高陵县抢抓省、市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试点县的政策机遇,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工作。为畅通城乡一体要素流通渠道,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了农村产权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搭建了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了以“还权赋能”为目的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的“四权”登记工作;以机构设置为抓手、以清产核资为前提、以平台建设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保障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着力探索金融服务“三农”新途径,试点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工作;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模式和收益分配方式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启动了2个村的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工作;充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政策,启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近年着力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得到中央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县、“完善土地权利制度、促进土地统一登记”试点县,被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据悉,此次批复的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共有34个县(市、区),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涉农建设性资金整合试点等14个改革试验任务。高陵县将用5年时间进行试验,为省市乃至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探路子、作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