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四个一致”推进市县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覆盖

29.06.2016  12:39

去年至今,安康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放在“放、管、服”突出位置,通过“四个一致”修订完善市县镇三级权责清单,加强权力运行流程管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打通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覆盖。

明确目标,方向一致。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全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修订完善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在已公布权责清单(2015年试行版)基础上,将建立权责清单部门横向扩大至具有行政职权的党委部门,纵向覆盖至镇办政府。在权责清单的内容上,规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及格式,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理清了部门职责边界,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确保市县镇权责清单编制方向一致,修改编写了《市县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指南》、《中省市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文件目录汇编》,印发各县区和部门参考。4月底,邀请省审改办专家对市直各部门及县区共200余人作了业务培训,解读了文件精神,统一梳理口径,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的精准、完整、合法、高效奠定坚实基础。

明确底线,标准一致。 在各部门梳理职权,进行“清权”工作中,严格坚持“职权法定”原则,部门每一条行政职权设定依据,具体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具体条款和主要内容。部门自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职权设定和行使的依据。同时,坚持“权责匹配、权责对应”的要求,明确部门每一项具体权力的具体责任,将责任细化到条,落实到款。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并建立与之对应的责任清单制度,以“两单一图”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确保部门职权“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

明确程序,质量一致。 为避免各县区各部门行政职权的横向和纵向衔接不到位、职权内容及数量不一,市审改办以“集中审核、以审代训”的方式,抽调市县编办业务骨干,参加了省上组织的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编写工作,形成了《市县镇权责清单通用参考目录》,并印发市直各部门和县区供参考,实现了市县镇横向之间职权数量90%一致。在格式上,制作了清单模板,规范了行使主体(责任主体)、职权名称、设定依据等要素的填报要求,确保清单标准统一、格式统一、要素齐全、内容规范。同时,市审改办通过专题上门培训和线上线下业务指导,全面提升业务人员编制能力,客观、全面审核职权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确保职权无遗漏。

明确时限,进度一致。 按照全省统一6月底上线公布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要求,要求市县镇同步在6月底前完成。建立了工作进展情况倒逼机制和通报制度,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区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市审改办将情况汇总后进行通报,基本形成了市、县、镇三级“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分级负责、统筹推进”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市县镇权责清单工作进展顺利,市政府办、编委办、档案、发改、人社、司法、民宗、环保、审计、工商、质监等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报市审改办审核中,各县区也都进入审核环节。

(安康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