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15年法治建设工作回眸

22.12.2015  11:22

岐山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富裕人文生态和谐的美丽岐山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狠抓普法教育,为法治岐山建设奠定基础

切实搞好法制宣传月和宪法宣传日活动。

今年四月份,根据治市办的安排和《岐山县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在岐山县广泛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第二十一个法制宣传月活动,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把宣传月活动作为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从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的重点、集中宣传的内容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及时印发了活动安排,并将这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全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纳入年终考核,各镇、各部门都能够站在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力量,狠抓落实,制定具体的宣传月活动方案。该县交通运输局、检察院、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工商局、等单位,领导亲自参与,积极组织,落实宣教人员,提前制作宣传横幅和版面,印制宣传资料,为搞好这次宣传月活动做了各方面的充分准备,保证了宣传活动扎实实施。“12.4”国家宪法日期间,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了32个执法部门集中上街设点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县上四大班子领导检查、指导了宣传日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和100多部行业法律法规,印发法律宣传资料6万多份,发放宣传书籍3000余册,展出宣传版面200多块,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同时,治县办还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巡回十个镇督导宣传活动。通过这次集中宣传活动,普及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拉近了法律法规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在全体公民中形成了学习法律、宣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促进了“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组织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法律六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按照“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我们认真开展了“法律六进”和依法治理活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一方面,7月至9月组织执法部门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据统计,执法部门共开展宣传活动78场,印发宣传资料20多万份,法律书籍11000多册,接待法律咨询300多人次。活动期间,突出抓了宪法和100多部专业法的宣传,引导全体人民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

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培训活动

一方面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局势,依法治县办公室利用一个多月时间,组织法律骨干、资深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全县40多所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名。讲座结合该县青少年身边发生的触目惊心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及学生生理、心理特点,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什么是违法犯罪、围绕犯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不同方面为学生指明如何预防违法犯罪、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技巧与方法。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全县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文明守纪氛围,推进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另一方面,邀请陕西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法治陕西”大讲堂教授曹亚茹同志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100余人举办了法治报告会。曹教授以《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为题,紧扣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人社部《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及十八大报告、四中全会决定,主要从依法行政的准确理解、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等方面进行了讲解。讲授采用理论讲授与案例评析相结合的方法,案例评析结合公务员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正、反面案例,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评析。曹教授给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对于提高全县广大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能力,加快法治岐山建设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同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作为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岐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要求所有县政府领导必须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集体专题学法,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必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同时要求各镇政府及其各部门参照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抓好贯彻执行,将依法行政年度计划、监督检查等落到实处,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为了以考促学,精心抓好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按照省市要求,11月下旬,该县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在职教师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首先、在考试前一周治县办组织技术骨干,为全县9个镇、87个部门和单位的考试软件逐一调试,并克服解决了部分单位变人、换电脑后出现的许多问题。其次,针对少数单位对无纸化考试仍然认识不到位、操作能力差等现状,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对全县80多个单位的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由于组织精心,全县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教师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共3249人参加了考试,及格率为87.92%,参考率达到95.03%。此次考试是对全县干部学法情况的一次大检阅,基本达到了检验学法、提高素质、以考促学、推动工作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极少数干部对普法考试重视不够,存在厌倦情绪,对此,我们要认真进行反思,拿出具体措施加以改正。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在县城礼乐广场、凤鸣镇八角庙村、北吴所村、太子村、杏园村、枣林镇张家沟村、故郡镇独山村、益店镇益民广场和青化镇焦六村绘制法制宣传墙100多块(幅),制作宣传栏20多块,安装了法制文化宣传LED显示屏,播放宣传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高科技的宣传手段宣传法治文化,服务人民群众,将法制宣传与文化氛围完美结合。目前,广场形成了普法宣传的新阵地,以图文并茂、生动灵活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使群众在休闲、娱乐、锻炼身体的同时,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在不知不觉中学习了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法治理念,成为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法律法规的生动平台,为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全县法治文化建设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

一方面简政放权,做好省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加大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全面清理取消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落实上级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规定。大幅减少前置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建立健全县政府各部门全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并联审批方案,推行并联和网上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另一方面,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从源头上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2015年该县政府法制办邀请省市法学教授就《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全县5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为有效实施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全年共审核换发全县行政执法证件472个,全县持有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累计达到900余人,实现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加强科学决策。强化了重大决策研究。坚持决策前进行深度研究,全面准确掌握信息,对决策事项的现状、必要性、可行性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进行分析。强化了重大决策咨询。重大决策组织专家、委托专业机构或者责成相关职能部门等进行科学性论证。建立了县政府重大决策咨询专家数据库,开展专家决策咨询作用综合测评,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起公共安全的决策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加强民主决策。强化了征求意见制度。县人民政府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除特殊情况和涉密事项外,要求决策前应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发布。通过网络、基层群众座谈会、民主协商会以及书面征求意见、委托开展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强化了重大决策公开。重大决策会议,严格根据需要邀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总工会、县工商联以及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新闻媒体参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行业协会负责人、群众代表和利害关系人代表等旁听。

加强依法决策。强化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进行听证。年内开展了周公庙门票价格、县境内出租车、城乡客运收费价格等听证,充分发挥了听证制度在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经营者权利中的积极作用。强化了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策。强化了行政决策纠偏。建立重大决策纠错纠偏机制,严格决策程序和规定,对重大决策的立项、形成和执行等重要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程序和规定决策、不按规定执行决策造成工作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法治岐山建设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该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中央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法治宣传缺乏创新、行政机关部分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不高,依法行政的配套制度建设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等问题加强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好“七五”普法规划,全力开创法治岐山建设新局面。(张天赐)

来源:岐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