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工商局“双告知、一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无缝对接

13.07.2016  13:37

自7月13日开始,华阴市电子化告知后置许可部门注册登记信息正式起航,“双告知、一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无缝对接。

双告知、一承诺”,即经营者在领取营业执照时,由注册登记部门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时,注册登记部门根据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及时将登记注册信息告知相关职能部门,方便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督促经营者及时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在未实行电子化告知前,该局在落实“双告知、一承诺”机制时,告知经营者事项和经营者承诺在经营者领取营业执照时,可当场予以实现和落实,告知相关部门注册登记信息事项因缺少共享平台,只能每周通过发挂号信或电子邮件实现,在全面落实“双告知、一承诺”过程中,该局往往需自付邮资来回奔波邮局,费时费力费成本,同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存在时间差,易引发监管漏洞。在落实电子化告知后置许可部门注册登记信息工作之后,该局在完成注册登记审核后,工作人员依托工商业务系统和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传输和交换,将经营户注册登记信息通过互联网实时传递到共享平台,相关职能部门实时接收交换信息。在此过程中,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注册登记成本大为降低,效率大力提升,信息的实时传递,也弥补了部门协同监管漏洞,将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贯通,确保了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了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同时,注册登记信息的共享,也将减少注册信息重复提交的数量,进而提升群众对该局注册登记工作的满意度。

目前,通过对机关注册登记窗口和基层工商所注册登记人员的前期培训,该局已在全市全面落实电子化告知后置许可部门注册登记信息工作。该项工作的实施,是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和《关于印发<企业信息互联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重要手段,是切实加强“双随机、一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