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政府发出通告设立渭河生态区划定生态区红线

02.11.2016  14:06
      近日,按照中省相关精神,渭南市政府决定设立渭南市渭河生态区。

      渭南市渭河生态区范围:西起临(潼)渭(南)交界,东至入黄口;北到渭河北河堤,南临渭河南河堤,生态区红线原则上沿渭河堤防向外侧按城市核心区段200米,城市段1000米,农村段1500米控制。

      根据渭南市政府关于设立渭南市渭河生态区的通告,渭河生态区按照治理保护、有序利用、发展民生并举的方针,重点开展生态治理保护、生态文化教育、生态科学研究,建设渭河湿地、休闲农业、高效示范农业和生态旅游等项目。渭河生态区沿岸城市建设规划要服从生态区规划,已建成区段要逐步改造,满足生态区要求。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外,生态区内原则上不得建设。生态区内可依据规划建设休憩、健身、休闲娱乐及生态旅游等配套服务设施。生态区内一切开发建设项目须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