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发布“十二五”陕西城乡居民收入情况

23.02.2016  08:38
 

  “十二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实现“中国梦”的目标要求,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民生、关注民生问题。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以提高城乡居民工工资待遇标准,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渠道,建立健全城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惠农支农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土地流转,稳定粮食生产和扩大非农就业等为抓手,使得百姓的钱袋子逐渐鼓了起来,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亮点频现。

   一、“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十二五”时期,是陕西历史上城乡居民收入保持持续较快增长最好的时期之一,居民生活水平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和提高。“十二五”初,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陕西为18245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3.7%。2012年首次突破两万元大关,达到20734元。2015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009元,相当于全国水平的85.0%。“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达到11.5%的较高水平。

  从全国排位来看,2011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在全国排名第19位,2012年前进一位,2014年继续前进一位,排名第17位(新口径数据),2015年继续前进一位,排名第16位(新口径数据),呈现了稳步前进的态势。全省“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全国增长速度。表现在,一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实际缩小了1.3%,二是在全国的排名前移了3位。

  (一)各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分市(区)看,“十二五”初,西安市和杨凌示范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齐头并进,首次突破两万五千元关口,达到25981元和25999元。2012年宝鸡市和咸阳市也加入了二万五千元队伍,达到25777元和25758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5.4%和15.9%。2013年,西安市和杨凌示范区率先突破三万元大关,达到33100元和33007元。“十二五”末,除西安市和杨凌示范区外,宝鸡市、咸阳市、延安市和榆林市也突破三万元关口,达到34249元、34187元、33127元、32078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特点

  1、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其主要特点:一是“十二五”期间,国家持续调高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工资津贴实现大幅增长。二是“十二五”期间,全省及各市(区)每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十二五”期间,全省及各市(区)目标考核奖励标准逐年提高。四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十二五”期间我省企业整体经营状况保持平稳回升态势,企业支付职工工资能力不断增强,职工工资标准不断提高。五是我省在“十二五”期间积极落实国家政策,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共同推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持续提高。

  2、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在“十二五”时期内,我省积极落实国家养老金改革政策,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标准不断提高。二是随着我省和各市(区)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逐年调高社会保障的各项补助补贴标准,拨付各种群体的生活补贴资金逐年提高并及时发放到位。三是各市在“十二五”期间陆续出台政策,不断调高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标准。四是从2011年到2015年,随着国家医疗改革措施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我省医疗救助制度逐渐完善,各市陆续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医保范围进一步扩大,报销比例明显提高。

  3、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一是从2011年到2015年,全省各市(区)加快调结构、促转型步伐,工业生产稳步增长,财政收入同步增加,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和各类金融机构贷款额持续增长。二是我省城镇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十二五”末,我省积极落实国家政策,主动简政放权,优化创业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环节,出台多项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提高城镇居民从商积极性。三是“十二五”期间投资市场的空前繁荣,尤其是2014年和2015年,证券市场异常火爆,百姓投资股市获利明显增加。四是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期间,乡村游、农家乐和自驾游已经成为城镇居民日常休闲的首选方式,旅游经济蓬勃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农民增收加速明显

  “十二五”期间,我省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培育壮大特色支柱产业,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实现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2011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五千元大关,达到5028元。2013年突破六千元大关,2015年达到7961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4.2%。

  (一)各市(区)的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分市(区)看,“十二五”初,西安市与杨凌示范区农民收入位于全省前列,但是也不足万元。2012年,西安市与杨凌示范区农民收入率先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1442元和10841元,高于同期全国7917元和全省5763元的平均水平。2015年,全省各市(区)除渭南、汉中、安康和商洛市外,均迈上万元台阶。全省“十二五”时期农民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各市(区)年均增长均在百分之十五以上。

  (二)三大区域农民收入增长因素各有特色

  分区域来看,我省三大区域农民增收特色鲜明,关中、陕南、陕北三大区域经济效应初步形成。一是关中率先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制订的关中率先发展的思路和战略,关中各市以粮食生产为核心,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工程。以畜牧业、果业、大棚蔬菜为依托,全力打造“一县一业”板块经济格局,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收入。依靠各类企业,吸纳农民本地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二是陕南突破发展。陕南各市以绿色农业为基础,以中药材、茶叶、畜牧养殖、蚕桑、山珍干果为农业经营的主导产业,同时做大做强劳务输出,增加农民务工收入。抓住汶川地震以及陕南洪灾灾后重建的契机,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带动当地农民收入水平加快增长。三是陕北跨越发展。陕北地区在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支持下,以能源带动和特色产业及“一村一品”等项目为支撑,着力发展畜牧业、小杂果及特色杂粮,加大劳务输出和农民工技能培训,从而带动当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三)农民收入增长因素分析

  1、工资性收入显著增加。“十二五”期间,各市(区)重点投资项目的全面展开,用工需求不断增加,劳动力持续处于紧缺状况,务工工价保持在较高水平。各级政府制定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村富裕劳动力外出打工,同时进行技能培训后的新型农民务工不断涌现,农民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带动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2、家庭经营收入增长较为明显。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这五年间农业收入稳定增长,农产品中粮食、蔬菜、水果等连年取得较大丰收,农牧产品产量大幅提高,在量价齐增的双重带动作用下,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较为明显。同时节假日消费市场和农村旅游市场发展繁荣,拉动了农民以“农家乐”为主的餐饮业、各景点附近短途运输为主的交通运输业、农副产品的销售等方面的收入。农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受益良多,农民增收有了强劲的支撑。

  3、转移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稳步增加。“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力度落实惠农、强农政策,“三农”政策补贴及配套资金持续增加,中央财政安排的粮食直补等各种补贴一一落实到位。农村低保、新合疗、新农保、社保和基础养老金标准逐年提高,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带动农民转移性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省内各市之间居民收入增长不均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2011年,最高的杨凌示范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5999元,比最低的汉中市高出8980元,2015年杨凌示范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38907元,比最低的汉中市高出12150元。高收入与低收入之间差距进一步拉大3000多元。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杨凌示范区9788元与最低的商洛市4586元相差5202元,到2015年最高的西安市15778元,与最低的商洛市7732元相差8046元。高收入与低收入之间差距进一步拉大,区域收入增长明显不均衡,而且这种趋势可能在今后一段时期还将延续下去。

  ﹙二﹚城乡居民收入比仍不合理

  从历史发展来看,2010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82:1,2015年收入比为3.39:1,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十二五”期间改善不明显。

  (三)农民理财形式单一,农资成本高

  农村居民家庭金融财产单一,理财观念不强。其主要金融财产为“储蓄存款”和“现金”,存钱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孩子读书”、“建房”、“养老”、“防病”等。存期多为活期和一年定期。有的家庭没有购买过国债、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有的家庭没有参与过赢利性民间借贷活动。

   四、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增长几点建议

  (一)促就业增工资,健全政策引导机制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夯实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拓展就业增长空间,大力开发公益性、服务性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控制和管理,努力缩小行业间的收入差距,逐步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

  (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转移性收入稳步提高

  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行良种补贴等长期补贴政策。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对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家庭保证力度,继续增加社保财政投入,增强居民未来生活可保障预期,逐步减少居民预防性储蓄。

  (三)加快现代农业发展,释放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让农民增收,需要广泛开辟农民增收的渠道,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棉花、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推进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运销业,着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着力构建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四)多措施共同推进,拓宽农民外部增收渠道

  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认定,增强创收能力。开展劳务输出,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针对当前农村生产的需要,依托项目,为农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实用技术人才,满足未来农村“产业工人”技能需要。

  (五)完善农地流转制度,确立收入增长新亮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流转的新论断,让土地流转成为破解农民增收难、农业发展慢、农村变化小“三农”难题的希望。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不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同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保障被流转土地农民利益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充分感受到既能当土地上的主人翁,又能尝到土地流转增收的甜头。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