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永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推进建设法治陕西

09.12.2014  02:59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推进建设法治陕西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 乌永陶

      作为一个省级司法行政系统的带头人,如何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刑罚执行公信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六个重点要求,推进法治陕西建设?我的体会是,当前和相当长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都要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这一条主线,坚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法治陕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争创公正执法示范岗。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坚持依法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职能清单制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推进依法决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监所安全等重大活动风险评估,做到不评估不上会、不决策。强化公正执法,加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力度,惩处执法腐败行为。

      二、提高刑罚执行公信力。依法履行刑罚执行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提高刑罚执行公信力的最核心职责。我们要严格行刑规范,认真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强化对有权人、有钱人和涉黑犯罪“三类罪犯”掌控。深化刑务公开,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落实减刑假释案件备案监督制度,规范监狱“开放日”活动,杜绝暗箱操作,构建开放动态、公开透明、阳光便民的刑罚执行机制。强化行刑监督,深化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督察,决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三、勇当法治宣传主力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是司法行政机关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最基本职能。我们要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法治陕西建设纲要(2015-2020)》,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强化宪法宣传,深化“六五”普法,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以重点对象带动和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持续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参与开展地方、部门、行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四、畅通法律服务高速路。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司法行政机关满足群众法治需求,是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最有效途径。要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内在全省30%以上的县区、镇街、村居建成“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3年内建成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案件管理、评估考核、经费审计、投诉处理等制度建设;坚持“应援尽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开通网上申请,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救助,保证群众能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五、打赢维权维稳主动仗。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是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有力保障。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千所万人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行动,开展“无矛盾纠纷上交司法所和无矛盾纠纷上交单位”创建,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动多元调解组织建设,按照“应建必建”要求突出抓好医疗、物业等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提升人民调解效能。

六、建好依法治省先锋队。打造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是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法治陕西、推进依法治省的最根本保证。坚持政治建警,狠抓监狱戒毒警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益智补脑”、“强筋健骨”,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始终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全面推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作风建设“八个一律不准”,以延安精神这个“压舱之宝”,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