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印发推进方案 持之以恒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21.02.2019  11:16

  为了持续深入加快推进国土督西函〔2018〕51号文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2月20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秦岭有关问题整改的推进方案》,将全面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彻底排查、彻底整治、彻底查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持之以恒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关闭46个矿权提前完成2020年矿山整治任务

  根据方案,截至目前,沿山各区县政府共关闭46个矿权,矿权数量已经减少到14个(采矿权8个、探矿权6个),提前完成2020年矿山整治任务。目前秦岭北麓除蓝田尧柏水泥小寨石灰岩矿间歇生产外,其余全部处于停产停工状态。

  根据方案,将尽快出台《西安市矿权退出补偿办法》,统筹做好合法矿业权退出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依靠自然本身的修复能力,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持续加快实施关闭矿山的生态修复。

  市政府与沿山6区县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根据方案,已完成28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将17.13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从永久基本农田中退出(现状为耕地);市政府与沿山6区县政府签订了358.7万亩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区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存在问题包括西安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25度以上梯田及耕地面积17.4万亩,没有纳入到国家2014年开展的新一轮耕地还林总体规划中,退出机制不完善。

  将争取尽早将秦岭生态保护区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任务纳入国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中,同步调减西安市耕地保护指标,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核减25度以上坡耕地的规划指标,加快退耕还林还草进度。

  已完成农家乐摸底完成治理1263户

  根据方案,西安已完成农家乐摸底,目前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范围共有农家乐2319户,其中灞桥区67户、临潼区34户、长安区1007户、��邑区405户、周至县235户、蓝田县571户。完成治理1263户,完成率54.5%,采取农村管网收集的773户,自建设施148户,关闭取缔342户。

  存在问题包括农家乐形成的时间长、跨度大,点多面广,管理仍不规范;农家乐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刚刚起步,进展不平衡,污水处理率有待提升。

  将落实好《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农家乐管理办法》(市政办发〔2018〕13号),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底完成整改任务。

  开展旅游开发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方案,西安已开展工作包括基础设施涉及临时用地、弃碴场复垦情况;完成了小水电站摸底调查工作,出台了《秦岭北麓西安段小水电站管理实施办法》,开展了小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西安秦岭北麓共有小水电站52座,截至目前完成清理整治7座;开展旅游开发项目未批先建、违法用地等问题“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拉网式”排查发现疑似违建点位3035个,其中基础设施类、旅游开发类项目疑似问题123个,制定印发了《西安市秦岭北麓九类违建整治指导意见》,开展了整治工作。

  将按计划加快开展小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对已关停的小水电站制定拆除和生态恢复方案,开展绿色水电站创建工作;加快推进“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整治工作,加强工作力量,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基础设施类和旅游开发类项目问题整治任务。

  加快划定秦岭生态保护红线设立保护界碑、界桩

  将原保护管理委员会升格为市委的议事机构,新组建市秦岭保护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明确84项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48项;全面实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管理末稍延伸至沿山村组,开展网格化日常巡查检查,启动“数字秦岭”监测平台建设;制定了《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及《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细则》,实施差别化考核;完成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编制,完成长安、��邑两区生态保护红线的勘界定标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将加快划定秦岭生态保护红线,设立保护界碑、界桩,公布负面清单,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和最严密的管控;尽快制定出台《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抓好数字秦岭、网格长制等84项长效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要求沿山各区(县)、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对照整治任务,细化任务分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市政府督查室、市秦岭保护局要将整改任务列为今年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查,整改工作实行周报制度报市委、市政府;市考核办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整改任务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编辑: 石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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