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与女下属发生不正当关系宝鸡千河镇镇长被撤职

27.10.2014  09:59

  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镇长汪阳滥用职权与其女下属发生不正当关系,10月24日,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撤销其千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

    10月20日,网友“黎明的曙光201311”以受害人的身份发布微博称,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镇长汪某于2013年6月诱奸未婚女下属,并威胁其不能举报,以保持长期性关系。至2014年10月,因长期服用药物,导致受害人受到严重的精神和身体伤害。

    此舆情随即引起当地纪检部门高度重视,介入调查。昨日,陕西省纪委官网“秦风网”“地市动态”发布了宝鸡市纪委提供的信息。经调查,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汪阳与千河镇政府临时工作人员王某(现已离职)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高新区党工委2014年10月24日会议研究,决定撤销汪阳千河镇党委副书记职务,同时给予其撤销千河镇镇长职务处分,由千河镇人大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记者 王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