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验收工作全面展开

26.10.2021  10:29

10月22日,陕西省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验收会在省档案馆举行。陕西省档案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对第一批参加验收工作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部机场集团、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认本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家企业进行验收。会议邀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专家作为专家组成员。陕西省档案馆副馆长解华波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档案馆业务处处长汪明哲主持会议,省档案馆二级巡视员王凯参加会议。

参加验收的试点单位全面汇报了试点工作情况,现场演示了系统运行情况,专家组现场质询,并针对试点单位提出工作建议。验收会前专家组召开了预备会议,统一验收标准。经过综合评议,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上报国家档案局。

会议认为,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非常重要,参加试点的单位要真正能取得成果,起到推广、示范、引领的作用,真正落实习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参加验收的四家单位能精心组织、严密筹划,基本完成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的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的试点任务,取得了很好的经验。虽然各家体量不同、系统不同,但都实现了此次试点的目标,不同程度地节约了资源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企业财务管理,并为下一步推进企业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打好了基础。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做好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是落实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服务我省数字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做好本次试点工作,对强化企业科学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助力谱写我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要勠力同心,确保质量。参加试点的十二家企业要互相借鉴经验,取长补短,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验收工作,并且真正运用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带动企业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信息化、规范化。要找准问题,整改到位。根据验收专家团队的问题和建议,试点企业要认真领会、切实整改、充分完善,真正使试点工作经得起各方面的质询,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推广中的考验;同时要注意总结,把实践经验上升转化为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