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捐赠家传契约

15.09.2020  20:33

近日,省档案馆来了两位古稀老人——石缠旺和他的老伴,石缠旺是陕西日报社一名退休职工。石缠旺一边自我介绍一边小心翼翼地打开用发黄的布层层包裹着的两包资料。这些档案是石缠旺母亲生前精心保管,存放在老家蓝田县三里乡桂张村家里,为防止纸张被虫蛀,母亲用土办法在包裹档案的布里放了些汗烟叶。1987年母亲去世后,这些档案就由石缠旺保管至今。

石缠旺说这些档案放到个人手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价值,现在自己年纪大了害怕档案保管不善或遗失了,所以想把它交给国家。1967年石缠旺当兵时在建国路档案馆值勤,对档案馆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在和家人商量后决定将这些档案无偿捐赠给省档案馆,让档案找到更好的归宿,为后人研究提供利用,发挥出它的历史价值。

石缠旺指着其中的一份地契介绍说,这是一份民国时期的地契,当时买地、卖地没有现在的公章,找两个以上的中间人证明,签上自己的名字,盖上手印买卖就成交了。又指着一份包干到户责任制合同书介绍说,当时农村土地改革,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份合同是跟生产大队签的,包括合同说明书、包干到户承包的项目和负担的项目,它是改革开放初期陕西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石缠旺如数家珍地一一介绍。

民国时期契约

包干到户责任制合同书

这次捐赠的档案有民国时期、建国初期的民间土地契约;蓝田县人民公社统一经营包干到户责任制合同书;股金证等史料,丰富了馆藏。其中建国初期民间土地契约不仅对研究当时历史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同时填补了我馆建国初期民间土地契约的空白。

蓝田县供销合作社股金证、灯油购油证、电户缴款手册

保管处处长汪明哲表达了对石老的感谢和敬意,现场颁发了收藏证书。在此,我们呼吁更多的有识之士将保存的历史档案资料捐献给档案部门,使其得以永久保存,实现其鉴史识今、后启来人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