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法》

06.05.2016  11:04

4月18日,西安市法制办组织安排了本年度第二次政府常务会议法制学习。法制学习由上官吉庆市长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叶名怡教授主讲。各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叶名怡教授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背景与特色创新、大气污染现状与原因分析、环境考核与地方政府责任、污染源控制立法、区域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法律责任追究、经验启示与对策八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并对政府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讲授结束后,上官市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表示,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法律规定。上官市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学、认真学,切实承担起相关责任。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为新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二是加快制度配套。及时梳理、修改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让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雾霾治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部门职责,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四是铁腕执法治污。强化绿色发展,源头防控,加大对日常工作督促检查,确保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西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