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仲裁委略阳仲裁院召开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仲裁工作座谈会

22.09.2014  18:32

8月11日,由汉中仲裁委略阳仲裁院组织的2014年全县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仲裁工作座谈会。仲裁机构院长、副院长、工作人员,本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县住建局、安监局、经贸局、房管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略阳仲裁院长康怀军主持会议并讲话。仲裁院通报了近3年来年全县仲裁发展情况,仲裁机构公正、及时、和谐地化解民商事纠纷,有效维护了市场良好秩序,促进了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实现“三个略阳”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会议围绕“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工作”、“案件解决公平公正快速高效、案件生效裁决执行可靠”以及仲裁相对于诉讼是一种更适合于解决房地产、建筑施工、保险、商贸流通等合同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进行座谈。

会上,副院长刘丽荣向与会人员介绍我国仲裁知识,重点讲解仲裁法律制度、仲裁特点以及仲裁收费办法。宣读了略阳县住建局、汉中仲裁委略阳仲裁院关于转发《汉中仲裁委员会、汉中城乡建设规划局、汉中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略仲裁发〔2011〕1号)就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主要意义和认真做好各类建设合同的修订清理工作以及仲裁委更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等方面进行宣传。

座谈会各方参会人员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阐述和分析,从理论高度和实践操作两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广泛交流。特别对房地产、金融、保险、期货等合同纠纷由于专业性强,很多法官并不熟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仲裁员是从各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保险、等行业聘任的。因此,通过谙熟房地产、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仲裁员审理房地产、建筑施工纠纷可以大大提高审理的效率,更加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及时处理纠纷。

会上,还对住建、房管等部门、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关心的仲裁收费、约定仲裁、执行效率、以及发生纠纷如何进入仲裁法律程序积极化解矛盾进行了介绍和答复。

                                (略阳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