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出台《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05.01.2017  21:36

为切实搞好我区农村沼气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汉台区能源站根据《陕西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汉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汉台区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从总则、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建立预防预警机制、事故处置、应急响应及信息发布、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八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该《预案》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