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漫天要价殴打乘客 驾驶员被罚款200元

24.04.2015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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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 4月17日至4月21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21条答复。其中网友反映的“马嵬驿民俗村无大型停车场”、“柴家什字占道经营影响行人出行”、“泾阳出租车司机过节漫天要价野蛮打人”等问题,有了明确结果。

     马嵬驿民俗村无大型停车场

     兴平市:正在积极规划筹建

     【网友留言】 网友“圈地运动”:兴平马嵬驿是关中有名的民俗村,但是一直没有大型的停车场,群众都在自家场地办起了停车场,整天在路上吆喝过往车辆停车,不仅危险而且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希望兴平市建大型停车场,给旅行人民带来舒心。(2015年4月6日)

    4月8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兴平市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 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马嵬驿民俗村自建有停车位416个,平时可以满足游客的停车需要,到了周末,由于游客剧增,车辆剧增,从而导致停车位满足不了需要。现在兴平市政府正在规划筹建一个大型停车场,建成后将彻底解决游客停车的需要。(2015年4月20日)

     出租车司机过节漫天要价野蛮打人

     泾阳县交通局:对驾驶员罚款200元

     【网友留言】 网友“犀利”:大年初四下午我在泾阳县老汽车站门口打出租车,车牌号是DS2515,平时5块钱的路程,司机却问我要15元,当问原因时,司机说过节都这价。后来司机强行拽我下车,并打电话叫来一个同伙将我打倒在地,我回家后给交通局36222626打电话,他们说我打错了。难道过节就肆意涨价吗?管理部门难道不管吗?希望交通局能给一个答复。(2015年2月27日)

    3月4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泾阳县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 泾阳县交通运输局:经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涉案出租车属我县永安出租汽车公司所有,驾驶员为姚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管所对涉案车辆和驾驶员做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罚款200元;

    二、责令驾驶员积极和乘客联系,并向其赔礼道歉;

    三、涉案车辆停运两天,驾驶员姚琪参加运管所开设的培训班进行学习教育,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再上岗营运;

    四、将该车和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待年底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时再予以处理。(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