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举办全省第二十四期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班

07.06.2016  10:22

  扎实开展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 把好新核准司法鉴定人准入关


 

2016年6月2日,省司法厅在西安举办了全省第24期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班,新核准的207名司法鉴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院长程军伟教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室主任王连生同志集中讲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文书规范》、《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专家鉴定和法官审判》以及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等内容,安排5家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培训结束时对参训学员进行了考核,通过率100%。会议由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马晓燕主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萍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田萍副厅长指出,对新核准的司法鉴定人进行岗前培训,是《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必经程序,也是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培训学习,要使大家全面掌握、深刻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目的和要求,明确司法鉴定的基本内容和性质,掌握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文书制作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遵守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了解司法鉴定改革发展的方向,明确司法鉴定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积极作用。


 

田萍副厅长要求,参训学员首先要充分认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司法鉴定意见作为诉讼活动中的八种法定证据之一,不仅本身具有证据功能,同时还具有对其他证据审查判定的功能。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就是要对法律负责、对科学负责、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负责,对群众的愿望和利益负责,最终对案件的事实负责。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司法鉴定不仅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而且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也具有特殊功能和重要作用。其次,要明确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针对司法鉴定工作,明确提出“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听取司法行政工作汇报后,指出“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今年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统一鉴定程序和标准,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强化司法鉴定资格管理和质量管理,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每个司法鉴定人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和司法部领导的批示和相关会议精神,明确中央意见方向,把握改革的思路,贴近中心、围绕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专业的再学习和再深造,为下一步更好地做好司法鉴定各项工作夯实基础。再次,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要尽快转换角色,适应业务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强化管理举措,确保培训效果;加强考核,认真落实培训课程。


 

田萍副厅长最后强调,司法鉴定工作是一项光荣的职业,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的神圣使命。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要坚持“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全面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司法鉴定质量持续提升,执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为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厅鉴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