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参加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

28.08.2015  11:19

      为配合我省9月1日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8月26日上午,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做客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直播室接受在线专访,向社会通报近年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情况,重点介绍了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服务成效,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进行了解读,并就我省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见》举措向广大网友进行了介绍。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郝茂成参加访谈节目。



麻仁伟副厅长在访谈中指出,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职责,推动了我省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一是通过政府履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律援助体系基本建立。法律援助被列入全省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了省政府民生工程,五年来,总计投入经费8855万元;以《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为基本规范,逐步建立完善了经费管理、案件质量管控、职业道德规范、业务培训、工作流程等系列管理规范体系;二是通过实施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人群不断扩大。2011年以来,共办理案件96673件,挽回损失近14.14亿元。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年增速达到20%以上,位居全国前列。三是通过探索创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有了进一步的改进提高。50%以上的市县建成了临街、一层、无障碍的规范化机构;开通了全省“12348”法律援助专线服务电话;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残疾人、65岁以上的老人等特殊群体,不再审查经济状况。建立困难人员信息档案,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证),开展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网上咨询受理服务等形式,变坐等办案为主动服务。四是通过拓展延伸服务范围,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作用得到较有效的发挥。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法制宣传、情绪疏导、舆情研判、依法维权等职能,引导困难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得到了化解,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在谈到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时,麻仁伟副厅长表示,《意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要求,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省的中心任务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好《意见》。一是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深刻领会法律援助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职责使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任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我省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三是提请省政府出台政策,提高我省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四是提请省人大对法律援助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启动修改《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各项任务和落实措施法定化。五是修改经费管理办法,提高律师补贴标准,调动律师办案积极性。

来源:厅法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