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发出向龚献祥同志先进事迹学习通知

17.12.2018  17:30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学习龚献祥同志先进事迹活动。

  龚献祥同志生前是陕西省汉中监狱党委副书记、秦汉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8日上午在参加全省监狱工作现场会做大会交流发言后,突发呼吸心脏骤停,因公殉职,年仅54岁。

  通知指出,龚献祥同志扎根监狱工作一线25年,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监狱人民警察职责,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为工作标准,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他爱岗敬业、殚精竭虑,无论在哪个岗位都安心本职、全力以赴,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带病坚持工作,加班加点,无怨无悔。他忠诚履职、恪尽职守,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服刑人员劳动改造创造了良好条件。他无私忘我、鞠躬尽瘁,就在去世的前一天晚上11点29分,还通过微信给企业科长布置工作。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始终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把应得的各种立功和受表彰的机会都让给了其他同志。他分管的单位多次受到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表彰。

  通知强调,龚献祥同志是新时代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共产党员的先进代表,是监狱人民警察的优秀楷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榜样。其先进事迹突出感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引领作用,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作为新担当建功新时代的生动教材。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宣传龚献祥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学习他对党忠诚、牢记使命的政治品格,学习他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的优良作风,学习他无私忘我、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严于律己的道德情操。

  通知要求,要把学习龚献祥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迅速开展学习宣传龚献祥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并将学习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为新时代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