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出台《实施意见》聚焦法治创建再升级

27.08.2015  17:43

西安市法治创建三年“路线图”部署完成

为进一步提升西安市整体法治创建水平,推动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日趋规范,中共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西安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重点对全市各区(县)、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领域的法治创建工作提出58条创建指导标准,明确了各层次法治创建的目标和任务。

在此《实施意见》颁布之前,西安市法治创建工作已经取得丰硕成果,相继创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区县”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省、市法治街道47个、法治校园101个、诚信守法企业98个,莲湖区在2014年还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新颁布的《实施意见》契合西安市依法治理实际需要,是立足服务法治西安建设大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法治创建工作的又一重要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力争3年内再创建全国法治区(县)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全国法治机关示范单位3个,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5个,全国依法治企示范单位5个的新目标。

实施意见》特别突出强调加强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调法治宣传与法治创建并举,提升全民法治创建热情。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升法治宣传影响力,推动法治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标准,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俊认为,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全市法治创建工作标准,既是响应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又为全市法治创建工作提供更可靠、更信赖的法治保障。

在法治区县创建中,围绕推动社会经济法治建设和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等需要,明确要求强化各区县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公正司法的能力,并突出法治文化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注重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不断规范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法治阵地建设;不断强化基层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升村(居)民法治意识,推动基层村(社区)形成民主、文明、和谐、法治、诚信、友善的良好氛围。法治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考核、监督,对执法水平、队伍建设、群众反应问题的解决等多个层次明确了要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结合全市大学区法治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再一次全面规范全市校园法治创建的任务,尤其对师生权益的保障提出更详实的要求。围绕依法治企示范单位创建,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企业领导员工及专业法务人员培训、健全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

实施意见》出台后,全市各区县、各开发区、市级各部门还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具体标准,并定期汇总创建成果。目前已有部分市级单位和部门制定出自己的具体创建标准,随着各领域法治创建标准全面制定,届时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还将迈上新水平。(王鹏超 白磊)

                        来源:西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