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召开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交流会

28.11.2014  12:57

当好法治建设排头兵      强化工作统揽协调性

11月26日上午,为了加深全局系统广大领导干部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西安市司法局专题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市局党委中心组成员、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市局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系统处级以上干部结合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和要求,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实际,先后分享交流了自身学习的收获、感受和体会。西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郭秦林首先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局系统组织学习全会精神情况和目前西安市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现状进行了简要总结,并重点就优化司法职权配置问题和关于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等问题,细致全面地谈了自己的认识。

郭秦林认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决定》中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重点体现在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的制度等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明确了优化司法配置权的目标任务,抓住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关键,突出了保障公证司法的重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构建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尽快制定《西安市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试点方案》,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这要求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的法律地位;其次是应当根据公职律师的“公职”性质,扩大公职律师制度的适用范围;三是要统筹规划,做好律师制度的改革设计,努力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职律师制度。

会议要求,要全面地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要强化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不断深化和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这个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理念,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由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转变到培养法治观念、法治信仰上来,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普遍化、常规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后,西安市司法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具体工作职能,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工作实际中,体现到具体行动里,共同担负起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当好法治建设排头兵。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以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抓手,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围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工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全面推进法治西安建设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王鹏超)

来源:西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