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司法局“四勤”工作法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

18.12.2014  19:52

麟游县司法局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四勤”工作法,揭去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的“标签”,消除他们心理障碍,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该局发现,在社区矫正对象的心里普遍存在被贴犯罪“标签” 的自卑心理,有些人从此一蹶不振,失去追逐普通民众简单生活的热情和能力;有些人“破罐子破摔”。抱有这两种思想的人,难以矫治。为了能使他们排除灰暗心理,走出阴霾,回归社会,实现矫治目的,该局采取“四勤”工作法,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

一是勤于思考。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文化、道德教育。在严格实施社区矫正管理的同时,突显人性化帮扶,通过以普通人的身份参加公益劳动、公益活动,揭去“标签”,帮助他们走出阴霾。

二是勤于解困。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重新犯罪,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组织他们参加培训,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因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的,为他们解决低保,让他们生活有着落。

三是勤于交心。与矫正对象谈心找根源,使之知其罪;与矫正对象谈法律讲纪律,使其认罪伏法;与矫正对象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与矫正对象谈未来看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与矫正对象谈理想谈人生,使其回报社会。通过常谈,有效促进矫正对象内心世界改造。

四是勤于记录。在认真按照要求做好矫正对象工作记录、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以及各类统计报表的同时,对每一名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工作生活及思想动态都做了详细记录,以便为社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改进矫正工作方法。通过“四勤” 工作法,与社区矫正人员做朋友,把他们作为普通人对待,为他们做好身份保密工作,使其不被贴签,免被歧视。

目前,该局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稳定,能及时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管得住,矫正得好的目标。(王小颖  杨东红)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